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劳务派遣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消防文员、9名专职消防队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退伍军人或有从事消防队站建设经验者优先;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 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本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1、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bhxf01@163.com。经过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进行电话通知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9月1日8:30至9月30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咨询电话:刘洋13961941021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书面材料送至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资格审查。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2、《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6、体格检查表;
7、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个人征信证明。
专职消防队战斗员、驾驶员、通讯员在报送书面材料时领取相应的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标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对自己报名表上填写的工作经历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能技能考核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建立人事档案。
(二)招聘人员为聘用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不具有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独立执法权,日常工作由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
(三)消防文员工资待遇:开展为期2个月的实习,实习工资2000元/月。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合同后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工资2000元/月;考评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50元/月,工龄工资50元/年递增,1000元上限。除以上工资福利待遇外,还有伙食费、服装费等,总计约6.5万元/年。每日上下班制度,双休,法定节假日休息,特殊任务需加班的给予加班补助。
(四)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开展为期2个月的实习期,消防战斗员、驾驶员、宣传员实习工资为3000元/月;厨师2000元/月,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合同后缴纳五险一金,战斗员、驾驶员、通讯员基本工资4000元/月、厨师基本工资2500元/月;考评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50元/月,工龄工资50元/年递增,1000元上限。
(五)免费提供工作餐,按季节气候特点,统一发放消防文员个人服装,每年组织免费体检一次。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政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
1、《招聘岗位及要求》/data/upload/file/2108/30/612c487163d33.docx
2、《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ata/upload/file/2108/30/612c487a6cab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