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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0-2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强化滨海县工业园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能,根据《盐城市镇(街)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职责和机构建设标准》、《滨海县消防网格长派驻制度实施办法》等工作要求,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滨海县工业园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打造工业园“防火巡查+消防救援+消防宣讲”一体化消防工作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监督执法辅助人员兼园区微型消防站战斗员12名,工作性质为劳务派遣员工,定向派遣至滨海县工业园消防工作站工作。消防工作站同为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执勤备战,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工作指派和119指挥中心灭火救援任务调派。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

名称

年龄

人数

专业

学历

户籍

备注

消防工作站消防专

30周岁以下(1991801日以后出生)

12人

(驾驶员3-4人)

不限

大专及以上

滨海县

(长住)

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机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或退役军人、退役消防员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录取(有A1、B2驾驶证放宽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数不超过2名)。

工作时间为12小时制,8:30-20:30(两班倒,24小时值班值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消防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具备较强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操作能力;

3、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工作,能承担全天在岗值班备勤以及特殊情况下长时间封闭勤务模式;

4、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5、年龄要求: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1年11日-2003年1月1日),居住在滨海县。

6、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户籍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消防勤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1、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消防工作站专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到电子邮箱bhxf01@163.com。经过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进行电话通知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10月228:30至10月31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

刘洋 13961941021 

刘贝 15195179778

四、报名步骤与要求

1、被通知人员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书面报名材料送至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资格审查。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消防工作站专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3)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本人户籍证明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学历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通知参加集中面试。面试采取笔试和现场考察,考核内容为消防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体检、考察、录用递补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体检。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滨海县消防大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3、录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建立人事档案。

招聘人员为聘用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不具有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独立执法权,日常工作由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

4、递补

在体检、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递招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人员性质与薪资待遇

1、录用人员为派遣制员工,由滨海县富民劳务协作服务中心定向派遣至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从事相关工作。

2、录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聘者应能适应消防应急岗位需要,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予正式录取。

3、薪酬福利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5000元,根据工龄和工作绩效标准递增,统一缴纳五险一金。额外设置绩效补助,消防工作站站长、班长骨干、驾驶员职务月补贴500元-1000元,微型消防站接警出动、值班考勤、工作业绩等补贴封顶3000元。具体以县消防救援大队绩效考评和滨海县工业园实际财政拨付为准。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4193119

九、其他事项

1、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体检费自理;

2、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考试费;

3、面试时须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4、应聘者保证填写《消防工作站专职人员报名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用工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十、特别提示

考生一经报名,即视作知晓本公告条款。

招聘期间,如无官方发布的解除疫情防控通知情况下,请大家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滨人员不得报名。

附件:报名表/data/upload/file/2110/21/617130da5cda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