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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人社部门审核,拟确定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各1名女职工,符合条件享受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及时告知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84238841
附:滨海县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2023年12月)
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