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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5-1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全县疫情防控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发第二批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总数为410个,其中卫生健康部门105个、交通运输部门30个、除东坎和坎北街道以外其他镇(区)共275个;卫生健康和交通运输部门岗位所需人员由所在地镇(区、街道)负责组织报名。

二、工作内容

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从事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防疫风险排查、运输车辆防控、保安保洁等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

三、安置对象

本次开发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采取符合条件人员主动报名和村(社区)两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女 40 周岁以上、男 50 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4、残疾的;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9、军队退役的;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四、工资待遇

此次开发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采取全日制用工形式,每月工资1840/人,工作期限为6个月(202261日至1130日)。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统一为安置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516日至520

2、所需材料: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所在村(社区)报名。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