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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1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进一步充实镇综合执法队伍力量,满足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男性城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吃苦耐劳精神,能服从工作调配。

4、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5、年龄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能力强、品德高的可以优先考虑

6、具有滨海县户籍,五汛镇户籍优先

7、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行政拘留过的人员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1)提交申请。报名人员于2022316-3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五汛镇党群工作,领取并填写报名表格,提交报名申请。

联系人:王好,联系电话:18805118333。

(2)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3)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或重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人员按规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间工资报酬为2000元/月)。

五、待遇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合格后工资报酬为30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工资2200元,剩余800元作为平时考核绩效,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年终根据全年工作成效,进行适当奖惩。

 

 

20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