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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0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一、参赛基本条件

1. 创业标兵赛参赛条件

       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于2018年12月31日(含)前在省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本人为创办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 创业项目赛参赛条件

       2016年1月1日(含)后在本省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实体,项目负责人(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2016年1月1日(含)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选手范围

1. 国内高校在校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学生)。

 2. 高校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大专及以上或国(境)外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定的毕业生。

三、其他条件

1. 参赛对象仅可选择创业标兵赛、创业项目赛其中一项赛事报名,不得重复。

2. 创业标兵赛参赛选手同意在媒体公开本人及创业实体有关信息;创业项目赛参赛项目实体及负责人同意在媒体公开项目、实体及团队有关信息。

3. 参赛对象未在前三届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十大大学生创业标兵”“十佳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称号。

四、比赛方式

1.创业标兵赛:采取“短片介绍+现场演讲+提问作答“模式进行;

2.创业项目赛:采取“项目路演+提问作答“的模式进行。

五、奖励

       根据评委现场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分别评出创业标兵赛、创业项目赛一等奖各2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5名。一等奖各奖励20000元,二等奖各奖励10000元,三等奖各奖励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的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相关比赛,取得名次的,将获得奖励(奖金)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6月30日

联系方式:0515-84238841

联系地址:滨海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县城新建中路7号劳动大楼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