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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9-2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夯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建设生态文明的基层基础建设,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关于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林员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林地护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责任。

1、招聘护林员公益性岗位18名(适合男性)。

2、主要负责林地护林相关工作,包括林地日常巡护、记录、报告;森林火灾隐患、林业有害生物、湿地资源保护等方面情况报告。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林业方面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热爱护林工作,有较强的奉献意识。

2、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符合公益性岗位及国家有关护林员岗位要求的人员。

3、同等条件下林草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过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可以优先聘用。

4、经县劳动就业管理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须在上岗前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聘办法。

1、资格初审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

2、考核打分

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林业科、林果生产服务中心、党风办抽选相关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打分,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录用、待遇。

1.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合格后公示。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3年;

2.按照滨海县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月)发放录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所需材料:

(1)滨海县2021年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2寸免冠彩照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林业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由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至县人力资源市场(新建中路7号)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515-84238841。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科(611室),地址:滨海县育才西路586号。联系电话:0515-80861205,联系人:宋栋梁 15371239099。

六、组织与监督。

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共同负责护林员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局党风办全程监督,并按要求制定招聘工作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卫生防疫措施。

附件1:滨海县2021年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附件2:滨海县2021年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9月26日